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知识产权
Honda在中国的商标权
 
  “HONDA”商标(第12类 第314940号)于2006年10月16日被国家商标登记注册机关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,这是Honda的品牌形象在中国得到认可的证明。   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后,即使在“HONDA”商标未注册的商品领域上,Honda也可以对抗第三人注册或使用与“HONDA”商标相同或近似商标的行为,扩大了“HONDA”商标权的保护范围。与以往相比,可以更有效地避免顾客将近似产品与纯正Honda产品混淆误认的情况。

Honda的品牌价值及全球排行榜(资料来源:《商业周刊》中文版)
  Honda 2007年品牌价值179.9亿美元,全球排名第19位
Honda 2006年品牌价值170.5亿美元,全球排名第19位
Honda 2005年品牌价值157.8亿美元,全球排名第19位
Honda 2004年品牌价值148.7亿美元,全球排名第18位
Honda 2003年品牌价值156.3亿美元,全球排名第18位
Honda 2002年品牌价值150.6亿美元,全球排名第18位
Honda 2001年品牌价值146.4亿美元,全球排名第21位


在中国的商标权

以下为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在中国核准注册的一部分商标

以上为商标注册证上的商标图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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